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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不符合(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
建议委托律师辩护,如果对方是轻伤,可以积极赔偿受害人,争取受害人及亲属的谅解,法院会判决缓刑。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成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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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也就说,如果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审检察院直接起诉到中院了,那么就是说检察官认为至少得判无期徒刑。但是审判的主体是法官,他也可能只判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1、这个情形是不可能存在的。犯罪嫌疑人故意或随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受害人轻伤二级以上损害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警方刑事侦查完毕后,将案卷已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但是,对于故意伤害罪,如果检察机关认为犯罪情节轻微、取得受害人谅解、并非累犯、投案自首等情形的,可能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是,即便如此,如果受害人坚持追责,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发起刑事自诉,追究刑事责任。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人重伤,造成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34条、293条
这属于自诉案件,检察院一般不会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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