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可以。 2、《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
律师接受当事人家属的委托,是可以会见,可以见到嫌疑人本人的。因网络交流条件所限,律师无法全面了解案情,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律师解答只对形成委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后,律师受当事人或者亲近属的委托,可以依法到看守所会见。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 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对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或者走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5日内安排会见。 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时,如果属于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需要经过批准。看守所对于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提供方便,安排合适的会见室。对于会见对象有必要实行戒护的,看管人员应当注意戒护方式,尽量避免或者减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谈话时的顾虑,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律师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通信,信件应当按规定向案件承办部门递交,由案件承办部门移送看守所转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律师应当制作信件的副本备案入卷。
辩护律师接受委托以后,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羁押场所进行。律师进行会见时,不可以对律师会见进行录音、录像,并且律师会见的时间、次数不受限制。只要是羁押部门正常的工作时间,律师都可以去进行会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7人已浏览
334人已浏览
171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