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有效期内仍可以继续使用,但是不建议使用,建议交回公安机关。 2、补办新的身份证后,旧的身份证不会被覆盖。因为现行的二代身份证没有密码功能...
身份证补办之后,原身份证如果仍然在有效期内,就能用。否则,不能用。身份证补办好后,原来的身份证并不会覆盖。因为现行的二代身份证没有密码功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身份证丢了,不需要报失之后再补办。 2、是否报失由自己决定。建议报失,否则,有可能会给自己造成损失。 3、《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1、补办身份证之后,以前的身份证可以使用,但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仅限本人使用,而且不能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2、相关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五条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第二十三条本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同时废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依照本法在2012年1月1日以前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在其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后,原居民身份证的停止使用日期由国务院决定。
原证件依然有法律效力,不过如果是他人冒名使用,当然是非法无效的。两个身份证在有效期上不同,丢失的身份证有效期在前,后补的身份证有效期在后,目前还没有这么先进,远程操作让旧身份证内置芯片失效,只是在读取旧身份证时发现有新身份证办出,证明旧身份证丢失。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6人已浏览
1,082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2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