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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赠与子女一方,房地产视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婚后夫妻一方用...
1、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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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分析: 一、属于共同财产的 1、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二、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不是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如果以婚前存款在婚后购买房产的,其实是婚前财产在婚后的形式转化,不影响这部分财产的性质,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因此,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全额购置的房产或者其他财产,仍然属于婚前财产,如果对方没有出资,不能主张房产份额。但如果一方以婚前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的,则该房产对应的升值部分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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