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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劳动者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
可以。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辞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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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相关政策规定,企业职员后如不想断交社保,可以继续自己缴纳社保费用。但需按照规定办理参保手续,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本市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簿到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2、具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等资料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3、未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银行账号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手续。
已经离职的,原公司就不会继续为你交社保了,原单位会去社保局办理减员手续,这样你的社保就自动封停了。如果你去外地了,那么得将社保转移至外地,你只需到原交费地的社保部门开一张“缴纳凭证”带到新地方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的事由单位来办。如果转移到本地的新单位,则只需将你的社保号告诉新单位就行了,单位就可以为你办理社保续交手续(若不知道自己的社保号又不想到原单位去问,只需凭身份证到社保部门查询即可)。如果你离职以后没有单位,而且自己还想缴纳社保,可以去社保局自己办理缴纳。
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此为由随时辞职,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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