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人民法院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在五日内立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应当裁定不予受理。行政机关对不予受理裁定有异议,在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的,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当事人提起上诉,原则上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状,并且按照当事人的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发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后,应当在5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收到上诉状副本,应当在5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的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后,应当在5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不能以任何理由拖延报送上诉材料的时间。第二审人民法院在收到全部案卷、书状和证据后,应当进行审查。当事人提起上诉,如有欠缺条件,人民法院应限期补正,上诉人逾期不补正的,应裁定驳回上诉。当事人上诉符合前述上诉的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当事人向公安局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依法准备起诉、起诉副本和相应的证据材料,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一般需要在六个月的有效期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