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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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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是指通过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的书面合同。承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一式四份,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包合同纠纷 (二)承包经营权侵权纠纷 (三)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 (四)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五)承包经营权继承纠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就用于分配的土地补偿费数额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二条当事人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5条至第148条的规定处理。当事人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一方当事人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仲裁机构。但另一方当事人接受仲裁管辖后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并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三条承包合同纠纷,以发包方和承包方为当事人。前款所称承包方是指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村土地的农户,以及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四条农户成员为多人的,由其代表人进行诉讼。农户代表人按照下列情形确定:(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上记载的人 (二)未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的,为在承包合同上签字的人 (三)前两项规定的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诉讼的,金化土地承包为农户成员推选的人。
(一)发包人、承包人、发包人的确定因农村土地所有权不同而不同。具体有三种情况:依法属于村集体共同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村里没有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村民委员会发包;依法属于村内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所有的土地,由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2)土地承包的不同类型是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但国有土地承包的前提是国有土地必须由农民集体使用,即国有土地必须同时由农民集体使用,土地必须用于耕地、林地、草地等农业时才能承包。(三)承包人义务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用于非农业建设;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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