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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在采取诉...
人民法院一般应当责令申请人提供金钱担保。保证金的金额一般是在标的20%-100%中间,具体多少由法院来酌情定。 浙江省针对财产保全有专门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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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原则上应该向法院提供相当于要求保全的金额的担保,但是如果情况特殊的,也可以由法院酌情决定担保金额或担保方式。《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在采取诉前保全、诉讼保全措施时,责令利害关系人或者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当书面通知。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保全的,应当提供担保。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申请诉前行为保全的,担保的数额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
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当事人申请保全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应的担保。法律、司法解释规定诉前保全证据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关法律知识: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三十二条人民法院为查明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及提供证据的真伪,可以主动依职权收集证据。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由两人以上共同进行,并向被调查人出示证件。调查材料应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签名或盖章。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摘抄、复印有关单位与案件事实有关的文件、材料,应当注明出处,并加盖有关单位的印章,摘抄人和其他调查人应当在摘抄件、复印件上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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