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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错误羁押国家应当要赔偿。 2、被羁押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3、如果造成身体伤害的,还要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以及...
为了是刑事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相关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就叫做强制措施。强制措施的执行者是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才能对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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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错误拘留或者逮捕的,可以要求国家赔偿,这是刑事司法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利的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①无犯罪事实或者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人错误拘留的;②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已经执行;④刑讯逼供、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煽动他人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⑤非法使用武器、警察武器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根据本条的规定,我国刑事赔偿范围内侵犯人身权的赔偿仅限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错误羁押可以请求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相关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羁押错误强制措施期限是三十七日。法律上规定,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十四日,特殊情况拘留延长至三十日、审查批准不超过七日,最长三十七日。取保候审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的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第一、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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