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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迁坟,一棺一墓,2000元座,每增加一棺增加5...
2009年《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规定:迁坟,一棺一墓,2000元/座,每增加一棺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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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和《中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就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1、除村民连片住房以外的其它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含坟地、养殖场、集体厂房等)补偿费和青苗费,管委会对办事处按3.086万元/亩的标准实施包干。2、集体土地青苗费补偿标准由0.086万元/亩调整为0.13万元/亩,补偿资金由办事处在地上附着物包干费用中自行调剂解决。3、新补偿标准执行后,《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用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中有关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停止执行。《中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工作委员会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拆迁工作的通知》中有关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建成区(西三环以东、中州大道以西、北三环以南及南三环以北围合的建成区区域内)、刘寨街道办事处(兴隆铺村、张砦村、刘砦村、小杜庄村)、长兴路街道办事处(王砦村)、西流湖街道办事处(柿园村)、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闫垌村、后河卢村)、秦岭路办事处(南陈伍寨)、汝河路街道办事处(李江沟)、嵩山路办事处(黄岗寺社区)、人和路办事处(王胡砦社区)、长江路办事处(孙八砦社区、高砦社区)、京广路办事处(佛岗社区、冯庄社区)、南曹乡(七里河村、尚庄村)、航东办事处(耿庄社区)、明湖办事处(岔河社区)的补偿标准是225000元/亩。 建成区(部分,庙李建成区、柳林镇建成区、祭城路街道建成区区域内)、丰庆路办事处(二十里铺村、杲村、琉璃寺村)、国基路办事处(刘庄村、路砦村、高皇寨村、杓袁村)、龙湖办事处(陈岗村部分)、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祭城社区、八里庙社区、金庄社区(部分)、庙张社区(部分))、商都路办事处(小店社区、五洲汇富社区、榆林社区、西刘庄社区、南岗社区)的补偿标准是163000元/亩。 石佛办事处(五龙口村、老俩河村、欢河村)、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南阳寨村、老鸦陈村)、老鸦陈街道办事处(薛岗村)、新城街道办事处(固城村)、迎宾路街道办事处(杨庄村、金洼村、弓庄村)的补偿标准是143000元/亩。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祭城农场、庙张社区(部分)、金庄社区(部分))、金光路办事处(贾陈、马楼、柳园口、徐庄、刘江)、博学路办事处(贾岗社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薛岗社区、夏庄社区、姚桥社区、时埂社区、磨李社区、后牛岗社区(原小金庄村分村)、陈三桥社区)、圃田乡(河沟王村、圃田村、小孙庄村)的补偿标准是100000元/亩。 新城街道办事处(宋庄村、毛庄村、东赵村)、迎宾路街道办事处(木马村、青寨村、马庄村、西黄刘村)、花园口镇(京水村、大庙村)、西流湖街道办事处(赵坡村)、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石羊寺村、冯湾村、段庄村、郭厂村、密垌村)、嵩山路办事处(刘砦社区)、人和路办事处(荆胡社区、贾砦社区)、侯寨乡(罗沟村、盆刘村、郭家咀社区、铁三官庙村、荆砦村、南岗刘村、大田垌村、八卦庙社区、上闫垌社区、尖岗村、刘庄村、侯寨社区、曹洼社区、东胡垌社区、红花寺社区、张李垌村)、马寨镇(杨寨社区、马寨社区、坟上社区、程炉社区、张河社区、湾刘村、张寨村、王庄社区、水磨社区、刘胡垌村、娄河村)、十八里河镇(柴郭村、站马屯村、南刘庄村、小王庄村、大王庄村、十八里河村、八郎寨村、南小李庄村、小刘村、刘东村、河西袁村、王垌村)、南曹乡(苏庄村、小湖村、刘德城村、席村、南曹村、姚庄村、郎庄村、野曹村、李马庄村、张华楼村、大湖村、毕河村)的补偿标准是98000元/亩。 杨金路办事处(杨槐村、河村、周庄村、大贺庄村、新庄村、马头岗村、小贺庄村、徐庄村、马林村、柳林(国基路办事处飞地)内)、兴达路街道办事处(北录庄村)、花园口镇(八堡村、祥云寺村)的补偿标准是86000元/亩。 明湖办事处(赵庄社区、螺蛭湖社区、梁湖社区、李南岗村、东杨社区、西杨社区、毛庄社区、老南岗社区)的补偿标准是85000元/亩。 沟赵办事处(祥营村)、双桥办事处(沟赵村、榆林村、郭村、庄王村、葛寨村、岳岗村)、梧桐办事处(郭庄村、洼刘村、秦庄村、瓦屋李村、兰寨村)、枫杨办事处(石佛村、大谢村、丁楼村、师新庄村、东史马村、关庄村、北里村、大里村)、石佛办事处(百炉屯村、南流村、陈庄村、孙庄村)、新城街道办事处(贾河村、胖庄村、弓寨村)、老鸦陈街道办事处(双桥村、下坡杨村、苏屯村、师家河村、杜庄村)、古荥镇(程庄村、马村、纪公庙村、古荥村、曹村坡村、南王村)、航海西路街道办事处(道李村)、须水街道办事处(须水村、三王庄村、丁庄村、天王寺村、付庄村、小李庄村、三十里铺村、二砂村、庙王村、白寨村、马庄村、桐树王村)的补偿标准是81000元/亩。 马寨镇(申河社区、闫家咀社区)、侯寨乡(全垌社区、麦秸垛沟社区、台郭社区、袁河社区、三李社区、郭小寨社区、桐树洼社区、西胡垌社区、黄龙岗社区、大路西社区、上李河社区、樱桃沟社区)、潮河办事处(曹古寺村、二郎庙社区、单庄社区、营岗社区、王士明村、司赵村、耿庄村、弓马庄村)的补偿标准是70000元/亩。 花园口镇(花园口黄河滩区、南月堤村、花园口村、申庄村、石桥村)、新城街道办事处(新城黄河滩区、常庄村、李西河村)、古荥镇(古荥黄河滩区、黄河桥村、第三苗圃、张定邦村、岭军峪村、孙庄村)、杨桥办事处(万滩、娄庄、孙庄、杨桥、台肖、永定庄)、豫兴路办事处(马仙李村、常白村、岗赵村、后梁村、后湾村、北周庄村、后洼村、王庄村、彦庄村、大吴村、马杨村、杨庄村、西徐庄村、贺庄村、姚湾村、小冉庄村、岗吴村、赵寨村、朱庄村、刘集村)、兴达路街道办事处(马渡村、任庄村、小金庄村、金水区黄河滩区、来童寨村、黄岗庙村、黄庄村)、白沙镇(白坟村、高庄村、岗李村、南岗村、前程村、大雍村、康庄村、魏庄村、杜桥村、堤刘村、大陈村、小陈村、白沙村、大有庄村、李湖桥村、龙王庙村)的补偿标准是68000元/亩。 沟赵办事处(枣陈村、任砦村、张五砦村、牛砦村、岗崔村、水牛张村、朱砦村、西连河村、东连河村、堂李村、赵村)、梧桐办事处(贾庄村)、京航办事处(大孙庄村、吴庄村、石王村、大王庄村)、九龙镇(九龙村、蒋冲、西贾村、国庄村、能庄、东贾村、肖庄村、任楼村、八里湾村、太平庄村、谢庄村、阎坟、黄商、后王村、祥云寺村、后魏村、祥符卢村、前王村、席庄村、王庄村)的补偿标准是60000元/亩。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不动产物权的转让,该行为除可能涉及民法典的诸多规定外,还具有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各项特点,包括:1.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2.权利义务一同转移。这里的权利义务,是指土地使用权从土地所有权分离时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义务及其未行使和未履行部分。3.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办理变更登记。中国现行立法对物权变动采取登记要件主义,即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签订并不直接意味着土地使用权的移转,土地使用权的移转以登记为要件,转让合同中的受让人不是在转让合同签定以后,而是在土地使用权依法登记到受让人名下以后方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进行转让之后不会重复的收取转让费。土地转让是要签订转让合同的,在转让合同签订完成时,是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在签订完就开始后悔,也是属于违约行为,违约的一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在签订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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