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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时,子女患病需要治疗。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除了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外,还应支付相应的医疗费,以保证子女的健康成长。子女生病所需的医疗费...
1、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扶养他(她)的子女,均不影响其子女的继承权。 2、子女的继承权是缘于与其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父母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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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描述,该房产是您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特殊约定的话,您的丈夫享有一半的份额。您的丈夫去世,该属于您丈夫的一半房产份额发生继承。如果丈夫去世前没有订立遗嘱,丈夫的遗产发生法定继承,也就是由其配偶、父母、子女继承,也就是由您、您丈夫的孩子以及您丈夫的父母继承遗产。如果前妻的孩子不是您丈夫的亲生子也不是继子女、养子女等情况,原则上孩子无权继承遗产。
2000年,张敬与丈夫肖军因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婚,7岁的女儿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每月负担孩子200元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今年7月份,女儿患急性肾炎住院治疗20多天,医药费达9000元。张敬在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因企业经济效益较差,前不久成为下岗职工。由于经济上极为困难,她无力支付女儿全部的医疗费用,于是去找前夫要求他交纳女儿的医疗费,而肖军目前已组成了新的家庭,经济上也不宽裕。他提出,孩子已由法院判归女方,离婚后自己已经承担了孩子的生活费,因此,不能再增加医疗费。遭到前夫的拒绝后,张敬起诉到法院。 夫妻离婚后,子女的医疗费应由谁负担?近年来,这个问题比较突出。根据新修改的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父母双方应共同负担孩子的一切费用。从上述情况看,孩子因肾炎而住院治疗,其医疗费应由双方共同承担。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张敬之女因住院而花费9000元钱,这应该属于“必要时”,张敬可以由此要求前夫一次性给付女儿医疗费的部分、大部分或者全部,应根据孩子父母双方的经济状况而定,如果双方协议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同时,张敬因孩子患有疾病,还可以申请追加抚养费。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不是由子女承担的,而是由夫妻承担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属于个人债务的,由个人用个人财产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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