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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后,指定两名或者两名以上的行政执法人员组成专案组专门负责,核实情况后向公安机关提出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书面报告...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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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个刑事案件依次分别经过(立案)侦查、审查批准逮捕、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法院审判五个环节,其中“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属于检察院的侦查监督部门和公诉部门负责。 二、各阶段的办案时限如下: 1、刑事拘留30天;2、审查逮捕7天;3、侦查期限60天;4、审查起诉45天; 5、法院审理45天;以上合计197天,这不包括可能发生在审查起诉阶段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期间(最多2次、30天/次、每次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时限)。
刑事案件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的案件。自诉案件的具体程序:被害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审理,作出有罪或者无罪的判决,最后提交执行机关执行。公诉案件的具体程序:调查备案:调查机关接受报告人或者控告人的报告,或者调查机关自行发现犯罪线索,进行调查。移送审查起诉:调查机关结束调查,认为嫌疑人涉嫌犯罪,向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提交起诉意见,并附上整个案件的证据。提起公诉:检察院对调查机关移送起诉案件进行审查,对认为证据充分的案件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对证据不充分的案件,退回补充案件。法院审理有罪检察机关的有效判决,组织检察机关对被告人民法院进行综合起诉。
《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是为了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贯彻执行,保证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正确履行职权,规范处理程序,确保处理质量,提高处理效率。公安部于2012年12月13日发表,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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