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借款没有借条且失去联系,涉及到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纠纷的区别。诈骗罪与借贷纠纷的区分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方面是否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之目的。非法...
有借条的借款即使债务人不还钱,在现实中很难被认定为诈骗犯罪,通常被定性为民事借贷关系,只有通过民事诉讼来请求法院判决借款人还钱。 但有些情况...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阁下,根据你所述的情况,该朋友向你借款2万元,向你提供了本人签字并按捺指模的借条,还向你提供了身份证复印件,你们之间成立了民间借贷合同关系,因此发生纠纷属于民事纠纷,不构成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 如果对方在借条上明确借款用途,对方没有依借条上的承诺履行,而是转而将借款用作他途,构成违约,你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果没有明确违约责任,则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要求对方即刻返还借款,此外,因借款期限已经到期,你也可据此要求对方即刻返还借款。如果借条上没有明确借款利息,根据法律规定,为无息借款,但从你向其主张返还借款之日起,可以要求对方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你可以根据借条及对方提供的身份证明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有对方的财产线索,你可以一并提起财产保全。
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在借钱后失联不能构成诈骗罪。 为了避免借款“有去无回”,债主在打借条时,不要不好意思,最好让借款人找一个担保人,或以财产作为抵押。如果借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交付,最好要求借款人使用其自己的银行卡,并保留好转账凭证。 无论借款人是否“失联”,债主都可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其偿还欠款。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时算起。如果借款人到达约定还款期限后仍未还款,债主应及时到法院起诉,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借款人找不到了,债主可按照借款人的联系地址或户籍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向其寄送催告函,并在详单上备注有关信息,保留好详单。通过电话、短信催告,要保留好录音等证据。 若通过催告等方式仍联系不到借款人,在能够证明借款人下落不明已满两年的情况下,债主可到法院申请宣告该人失踪。该人成为失踪人后,其配偶、父母等可依法成为财产代管人。债主可要求代管人以失踪人的财产偿还债务。
“借钱不还”型诈骗,即借贷式诈骗,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借贷的形式,骗取公私财物的诈骗方式。此类犯罪在日常生活中时有发生,由于犯罪人通常都是披着民间借贷的面纱实施,而且多发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因此与民事案件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必须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将债务纠纷作为犯罪处理,避免打击无辜。 借贷式诈骗和民间借贷之间的区别: (一)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不同 诈骗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即行为人在借钱时就具有不归还的意图。诈骗罪以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作为主观构成要件的,因此,诈骗人“借钱”只是其虚构的幌子,主观上根本没有归还的意图。而正常的借贷人在借款时却具有归还的意思,往往只是因为客观原因造成债务不能及时归还。 (二)行为人采取的方式不同 诈骗人在借款时都会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导致被害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如虚构借款用于某种投资或营利性的活动,又如虚构自已的财务状况,使被害人误信其有归还的能力。而正常借贷中,借款人往往会如实的告知其借款用途,很少采用欺骗的方法。 (三)行为人对借款的态度不同 诈骗人在骗得财物后不会考虑归还财物,因此在财物的使用上毫无顾虑和节制,直接造成财物的灭失,如将借款用于赌博、吸毒或个人挥霍;而民间借贷中,借款人本身具有归还借款的能力,或者将借款用于可产生合法收益的途径,以保障归还借款。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0人已浏览
172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