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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公安执行逮捕后,案件还没有移交到检察院,这个阶段属于侦查阶段,案件仍然由公安局管辖,申请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应当交给公安局办案人员。...
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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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由此可见,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可以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适用,所以,即使被了之后,仍然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可能受到限制、拘留或独立适用的有期徒刑以上的处罚,如果受到保证审查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立,怀孕或哺乳自己婴儿的女性,受到保证审查不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拘留期限到期,事件还没有结束,受到保证审查的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接受保证审查。由此可见,等待审查作为强制措施,可适用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即使被逮捕,也可以将强制措施变更为等待审查。
因为逮捕的情节比取保候审的情节严重。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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