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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具体包括: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因为赌博欠下的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首先,赌债属于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开支形成的债务,而非夫妻共同生活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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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有:(1)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付债务;(2)购置家庭生活用品,修缮房屋以及支付家庭生活开支所付的债务;(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4)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工商业个体经营或农业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5)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6)因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其他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构成要件是: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所负债务是由于履行抚养义务,如抚养自己的子女等;所负债务是因尽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如赡养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
根据我国法律关于共同债务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个人在婚前由于贷款、借款等产生的债务属于一方的单独债务,除非借贷人有证据证明借款人所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否则借款人的配偶无责任偿还。也就是说,除非贷款机构有证据证明借款用于婚后的家庭生活开支,否则不会牵连到对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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