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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上班族,相信大家对生育保险并不陌生,是适龄或者育龄男女共同关心的一个话题。那么生育保险的给付标准是什么呢,为你答疑解惑。 生育保险的...
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参加单位的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后的6个月内,由所在单位向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补偿待遇申请手续。生育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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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费标准:(1)产假。正常产假为128天,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部分。产前假期15天,产后假期113天。难产的,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流产假按四个月划定,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30天的产假;超过四个月的,休息42天。二、生育津贴。产假期间,国家对女工怀孕期间实行收入保障制度度,立法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不得降低基本工资。此外,国家规定的价格补贴照发。(3)劳动和健康保护。主要措施是:女工怀孕期间不得安排从事强度劳动和孕期禁忌劳动。正常劳动日以外不得延长劳动时间;对于不能胜任原岗位劳动的女工,减少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工作;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工,不得安排夜班和一定的休息时间;允许女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检查时间按出勤时间处理,生产定额相应减少。(4)哺乳期待遇。婴儿不满一岁时,女工每班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胎每多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哺乳往返时间计算劳动时间。哺乳期间,不得安排从事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哺乳期禁忌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夜班劳动。
生育保险的补偿标准是怎样的?(1)参加单位的女职工在生育或流产后的6个月内,由所在单位向经办机构办理生育保险补偿待遇申请手续。生育补偿标准,统一按本市上年度城镇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顺产(含平产、吸头器产)的补偿6个月;难产(含钳产、剖腹产、产后出血500毫升及以上)及多胞胎生育的,补偿8个月,领取生育证后怀孕期间因病理原因流产的补偿1个月。补偿额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给生育职工所在单位。女职工生育待遇,由单位按不低于省、市有关规定的待遇标准执行。(2)凡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由本人凭《劳动手册》、《职工手册》、《生育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就诊记录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明细清单等,到原单位参加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生育补偿,补偿标准为:顺产的补偿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的补偿3600元;流产的补偿400元。(3)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按有关政策未列入职工生育保险范围,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由男方所在单位凭其结婚证(或户口簿)、《生育证》、男方《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及女方按政策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的证明、就诊记录及医疗费用原始票据、明细清单等,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补偿待遇。补偿标准:顺产的补偿12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的补偿1800元;流产的补偿200元。(4)因实施计划生育需要而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所在单位持定点医疗机构的就诊记录、发票及明细帐单等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销。
生育保险是有条件支付的,各国规定的条件不一致,主要包括: 1)受保人不再从事任何由报酬的工作,雇主不再支付受保人全部或部分工资。 2)缴纳的保险金必须达到一定的期限和数额。 3)受保人必须达到一定的工作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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