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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同级人民法院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文书。其作用是: 1.对侦查机...
1.对侦查机关来说:是确认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 2.对检查院来说:起诉书是检查机关代表国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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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察院让写悔罪书的具体意思是,如果犯罪的人与受害人达成和解,写下悔罪书,认罪悔罪的态度良好的话,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可以从轻处理。法院量刑时也会考虑从轻处罚。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我国法律对检察院起诉书的作用有以下规定: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的作用:1.对侦查机关来说:是确认侦查终结的案件犯罪事实情节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侦查活动合法的凭证;2.对检察院来说:起诉书是检查机关代表国家,将案件交付审判,要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文件;3.对人民法院来说:起诉书是人民法院对公诉案件进行审判的前提,也是法庭审理的基本内容;4.对于被告来说:起诉书是告知其已被交付审判的通知,同时又是公开指控被告人犯罪的法律文件。
XX市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XX检刑诉[2010]XX号 被告人刘XX,男,19XX年X月X日生,汉族,初中文化,XX市XX公司勤杂工,XX省XX县人,暂住XX公司宿舍平房3排13号。2010年5月10日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5月15日,经本院批准,同日由XX市公安局执行逮捕。 本案由XX市公安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刘XX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10年5月20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当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刘XX因工作原因,对被害人许XX(XX岁,XX公司经理)怀恨在心,蓄谋报复杀人。2010年5月10日13时30分许,被告人许XX持事先准备好的羊角锤、木工凿,进入公司三层经理办公室,趁被害人许XX在床上熟睡之机,用羊角锤朝被害人许XX的头部猛击二、三十下,后又对着许的面部、颈部和胸部用羊角锤敲打、木工凿扎刺十余下,致被害人许XX颅骨粉碎性骨折,脑组织外溢,面部、颈部和胸部受伤,当场死亡。被告人刘XX作案后逃离现场,当日晚8时许,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1、物证羊角锤、木工凿; 2、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3、证人朱XX、侯XX的证言; 4、现场勘查笔录; 5、法医鉴定结论。 本院认为,被告人刘XX故意杀人,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将被告人刘XX向你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XXX 二O一O年六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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