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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和商业保险赔偿;出现赔偿先使用社保进行报销,然后商业保险再进行赔付。 社保可以直接在医院结算,不需要去办理理赔手续。社保赔了后,持结余的...
1、建议你立即复印、封存医院病历; 2、如果医院不愿意复印、封存病历,你最好录音录像下来,以备你以后诉讼所用; 3、因为医疗纠纷相当复杂,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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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协商:对于中小型医疗机构,在过错明显的时候,对构成医疗事故无争议时,争取通过协商解决。对于大型医疗机构,协商成功的可能性相对不大。 (二)行政处理:申请医疗行政部门调解,如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存在争议,则主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在鉴定结论作出后,可以协商或由医疗行政部门主持调解。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医疗事故中,患者可以要求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住院食品补贴、陪护费、残疾生活补贴、残疾电器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费、近亲所需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
出现医疗事故,法律规定先由医疗机构进行赔偿;但医院可以根据负责病人的医生、护士的责任进行追偿。如果可以有证据证明护士完全按照医生嘱咐发生医疗事故,那么可以减轻大部分责任或者免除责任;但是如果是自己造成的医疗事故或者明知、应该知道的会造成病人病危或死亡的医嘱依然实施的,依然要负责任。我国《刑法》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也就是说严重情况下会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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