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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一审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
法院审理合同纠纷民事案件的时间取决于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程序。《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民事案件普通程序的审查限制为6个月;如有特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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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对审理合同纠纷民事案件的时间长短,要依据审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程序而定。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一审民事案件普通程序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也就是说一般为6个月,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上级法院批准还可延长,且没有期限。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一审后,如果不服判提出上诉,二审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对裁定的上诉,审理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限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下列事项耽误的期间不计入审限: 1、公告期间,即从法院在报纸上正式发出公告之日起至公告期满的时间。 2、鉴定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鉴定申请至鉴定机构出具正式的鉴定结论之间的时间。 3、处理管辖问题的期间,即从当事人提出书面管辖异议至二审法院就管辖问题作出终审裁定书的时间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
审理合同纠纷,当庭判决的,应当在十日内作出判决;定期判决的,判决后立即作出判决。法院在宣布判决时,将通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法院。
劳动仲裁有受理期和审理期。受理期限为5天。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审理期限为45天-60天。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仲裁庭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期期限不得超过15天 。因此,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后,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以在50天内作出仲裁裁决;如案件复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65天内作出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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