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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
【法律意见】 劳动者自愿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是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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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所介绍的情况是减员,应该享受失业保险金,但要有企业证明。 补充:1、劳动者交了三年零五个月的失业保险。手中有公司盖章的离职证明:“经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于某月某日离职”; ——建议换成“因企业减员需解除劳动合同,于某月某日离职”公司盖章的离职证明。 2、劳动者不是广州市户口,档案也不在广州,这样的情况怎样办? ——户口在那无所谓,只要不是农业户口。档案必须交再就业中心,否则,不能证明与原企业脱离关系。
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并已办理实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解除劳动合同后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失业保险金领取申请表》; 2、用人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通知书; 3、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申领人银行卡复印件; 5、申领人医保卡复印件; 6、单位制作的银行卡账号信息模板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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