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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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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法》第二百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2 5.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如果遇有纠纷,你可以起诉处理。
索赔合同违约赔偿的起诉需要确定起诉法院的方法,方法如下:(一)合同有约定管辖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二)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者约定不明的,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其中:1、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没有实际的借款关系,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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