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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全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
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权债务。公司依法设立后,取得企业法人资格,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负责,不享有或承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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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为:股东虚假出资;股东出资不到位;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股东作为清算组执行了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有限公司债务承担的法律规定如下: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除外; 2、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其他法律规定。
公司债务一般情况下,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负责。除一人公司中,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合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股东只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存在法定情况,如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其他损害公司行为,股东不以出资为限,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公司法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该法还规定,公司股东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益,不得滥用股东权益,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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