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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指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就案件争议问题进行协商,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在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中均可以适用调解,执行...
1、使仲裁程序终结。调解书一经生效,仲裁程序即告结束,仲裁机构便不再对该案进行审理; 2、纠纷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被确定; 3、任何机关或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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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仲裁裁决书的生效方式因情况不同而有不同种方式。 2、 第一种:仲裁裁决书自裁决收到之后双方都在15天之内没有起诉到法院而生效。 3、 第二种:双方在裁决书收到之日起15天之内起诉到法院,而法院的最终判决维持仲裁裁决结果,则裁决书自法院最终判决生效之日起生效。 4、 第三种:当仲裁裁决书是一方当事人缺席情况下作出的,则仲裁裁决自公告送到之日起60日后生效。
被告到庭应诉的,在宣判之日起,十五日后,可向作出判决书的审判庭索要生效证明书;只需要你带上判决书的原件找原主审法官即可。
一审刑事案件宣判后,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第二日起十日内为上诉期。偃师法院刑事裁定书上诉期内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待定。上诉期内无上、抗诉情形的,上诉期满后的那一日判决生效。如果上诉期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之日。就是说,通常情况下,自判决书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数至第十日为上诉期,第十一日为判决书生效之日。如果第十日为节假日,将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作为第十日,此日后的那一日为判决书生效日期。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上诉或者检察机关抗诉的,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就始终处于待定状态。 案件经过二审后,如果二审裁定维护原判决,该二审裁定书为终审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该裁定生效之日,一审判决书的效力即从待定状态转为生效状态,此时一审判决生效。 法条链接: 第二百一十九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二审的判决、裁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都是终审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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