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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是否有误工费取决于具体的责任认定和误工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你的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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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注:“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以江西为例,如《江西省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
误工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需要接受诊治以恢复健康,以及当事人的相关亲属需要参加交通事故的处理,无法正常参加工作或者从事日常的经营活动,因此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由负有责任的一方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减少的收入给予的赔偿。如果因为这次的交通事故导致对方人身受伤或者车子受损导致没有工作,那么需要赔偿。如果追尾后他并没有因为事故没能工作,那就不应该赔误工费。如果需要赔偿,则需要对方出示其工资单等能够证明他收入状况的证据,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可以直接与对方协议赔偿,您需要注意留下纸质的赔偿协议,以免后期发生纠纷。
被后车追尾导致前车一方受损的,除非有极端的情形,否则都是后车全责、前车无责。此时是否有误工费,需要区分以下情形: 1、受伤的主体是前车人员,包括驾驶员和乘客。如果住院治疗的,有权要求后车承担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如果构成伤残并且出院后持续误工的,还有权要求获得出院后至定残前一日的误工费。如果没有住院治疗的,实践中一般无法获得误工费补偿。 2、如果受损主体是前车。如果前车是出租车、货车等营运车辆,有权要求后车承担维修期间的营运损失,此时不属于误工费。如果前车不是营运车辆,而是普通家庭用车,司法实践中一般无法获得“打车费”等车辆无法正常使用导致的经济损失。 以上权利,如果无法通过协商维护,前车有权起诉后车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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