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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的质量管理,将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但是在实际的工程项目中存在着不少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水利水电工程的质量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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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大家可以通过以上资料看出,水利工程在验收时,相关细节国家都是有规定的。不符合规定的水利工程,是不允许被使用的。必须重新经过改正以后,反复验收合格后,才可以被使用。水现在不仅是为我们解决生活需要的,在发电等各方面都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水利工程的质量好坏是绝不容忽视的。
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1、事故报告 发生质量事故后,项目法人必须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主管部门接事故报告后,按照管理权限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2、事故调查 发生质量事故,要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成员由主管部门根据需要确定并实行回避制度。 3、工程处理 发生质量事故,必须针对事故原因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定后实施。一般事故,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实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及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其他小型工程可参照执行。 1、坝高30m以上的水利枢纽工程。 2、4级以上的堤防工程。 3、总装机10MW以上的水电站。 4、小型水闸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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