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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4年开始,营业执照年检已经取消了,后续的制度叫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需要在每年1月1号到6月30号期间,登录所在地省级工商局建...
登录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所在省),点击企业联系人备案。填 好表打印出来加盖公章提交至所在区域工商部门,工商部门会反馈一个登录密码,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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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需要年检,只要在网上进行年报即可。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通知,不需要以前的那种“验照年检”,改为“年报制度”。根据规定,“个体工商户验照(以下简称验照),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每年在规定时间内,依法对上一年度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及经营情况进行检查的一项监督管理制度。” 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登记机关将未按照规定履行年度报告义务的个体工商户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网上申报流程: 1、个体工商户需先登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凭个体工商户所专属的注册号及经营者姓名登录用户界面; 2、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委托人登录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后自行填写年度报告书; 3、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委托人填写完毕相关申请书后须将其打印并提交书面材料,其中包括《申报意见书》、《验照申请表》; 4、携带《申报意见书》及其上所列材料前往营业执照的工商管理机关或者委托工商所进行验照复核手续所需材料如下:1、登录企业信用公示平台在线填写《2020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申请表》并打印1份;2、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个体工商户本人办理网上申报验照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他人代办验照需在验照申请表中填写委托事项并签字,且在指定位置即复印件上粘贴委托人和受托人复印件;受托人在办理验照符合手续时须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4、若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中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在办理验照复核时还须提交前置许可证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四条个体工商户应当在每年规定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由登记机关依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登记机关办理年度验照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登记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
如何办理年检营业执照:(一)未领取网上年检密码的企业,可凭营业执照原件(正本、副本均可)到其工商登记机关领取网上年检密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各类企业在工商年检窗口领取密码;各区(市)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各类企业到当地工商登记机关指定的地方领取密码。往年收到网上年检密码的,可以用原密码登录网上年检系统申报。企业网上(预审)填报1、申请人注册号,密码登录年检申报系统。注:如登录时系统提示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为13位等内容,需要企业到工商登记机关免费更换营业执照,然后进行网上登录和填报。二、企业按操作提示填报。注:请企业按顺序填写每个填报内容,点击下一步前确认完成保存操作。3、填写完毕后,提交工商部门网上预审。四、网上预审被驳回的,请根据驳回意见完成整改并修改填报内容,然后重新提交网上预审。5、网上预审通过后,请根据预审意见打印年检报告、财务报表、签字(盖章),然后与预审意见要求的其他材料一起提交工商年检窗口进行现场终审。(3)工商部门网上审查工商部门年检审查人员对企业提交的网上年检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根据以下两种情况区别对待:1。网上预审通过的,回复企业审查意见,提示企业尽快准备书面材料现场终审。2、网上预审不合格的,回复企业不合格的审查意见,提示企业整改或规范内容。(4)年检不收费根据《关于取消部分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19号)和《关于公布取消和免除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的有关文件精神,企业年检不收费。(五)年检结果公示并加盖年检章的企业通过年检后,应当当场加盖年检戳,工商部门应当在工商门户网站和企业信用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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