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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不能抵扣,全额计入采购成本。...
一.符合规定的“公路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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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逾期未认证的进项税符合上述客观原因的,可逐级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检查比较后,比较符合的增值税扣除证明书,允许纳税人继续扣除进项税额。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企业员工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按照正常进项税额抵扣。但是,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如企业年会属于福利费,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再如企业招待费中,发生的住宿费不能进项税额抵扣。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是看住宿费的用途,不是看发生地,所以,企业在自己经营地或注册地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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