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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三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 2、多次倒卖三级以下...
根据《刑法》三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 2、多次倒卖三级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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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卖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倒卖三级文物的; (二)交易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根据《刑法》三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 2、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节; 3、倒卖二级文物的、倒卖一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非法经营数额巨大的; 4、倒卖稀世国宝的。 而有两点需要注意的是: 其一,须有倒卖文物的行为。所谓倒卖文物,是指违反国家文物管理法规,倒手买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行为,具体表现有二: (1)无权经营文物的单位和个人擅自收购或者销售文物; (2)经国家批准的文物经营单位,超越经营范围,经营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 其二,倒卖的对象限于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即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不允许个人和未经批准的单位非法经营的文物,包括一、二、三级珍贵文物与禁止经营的一般文物。倒卖不属于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不构成本罪。倒卖文物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能构成本罪。
根据《刑法》三百二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应予立案: 1、倒卖三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较大的,非法经营数额较大的; 2、多次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倒卖三级以下文物多件的等情节; 3、倒卖二级文物的、倒卖一级文物的,非法获利数额巨大的、非法经营数额巨大的; 4、倒卖稀世国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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