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般来说,在深圳办理居住证是需要社保的。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规定在深圳社保需要连续满十二个月才可以办理深圳居住证。但是,对于高层次...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九条,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从登记居住之日起至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非深户籍人员在申请居住证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特区有合法稳定住所。非深户籍人员从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请居住证之日,连续居住12个月的,被视为合法稳定居所(2)特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非深户籍人员从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领取居住证之日,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12个月或领取居住证之日的2年内累计18个月的,视为合法稳定的职业。
1、持证人在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二年内申请补办签注的,自签注之日起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需要再次签注的,持证人应当在补办签注之日起每满一年前六十日内再次申办签注。 2、各有关部门会在签注申请受理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签注条件核定,并向公安机关和各受理点反馈核定结果和依据。符合签注条件的,公安机关即时予以签注。
办理居住证是不要局的证明的,你只要带上你的到你居住当地的办证大厅办理就可以了。条件1、首先要满足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之日止,连续居住满12个月。2、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12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18个月。3、审核的社会保险是指在参加的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保险、、等社会保险。《居住证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居住地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下列规定确定落户条件:(一)建制镇和人口50万以下的小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或者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二)城区人口50万至100万的中等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其中,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小的地方,可以参照建制镇和小城市标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压力大的地方,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但对合法稳定住所不得设置住房面积、金额等要求,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3年。(三)城区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的落户条件为在城市有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但对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不得超过5年。其中,城区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可以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年限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范围、条件等作出规定,也可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制度。(四)城区人口500万以上的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应当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完善积分落户制度。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64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623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