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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不需要。丢失了土地使用权证,首先要登报声明原土地证遗失作废,然后凭着报纸声明和房主的身份证到区县行政大厅土地局窗口补办即可,只收取工本费。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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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地补偿款是不需要缴税的。政府征收集体土地,公司获得补偿,不征收“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2、企业所得税管理处:企业如没有重置或改良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应并入应纳税所得税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需要,因为印花税是列举式税种,不在征收范围的不征收!《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第2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帐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安置补偿费,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都不是印花税列举的应纳税凭证。
征地补偿费中的土地补偿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保管。经村民会议同意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有条件将土地补偿费用于发展生产,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可以统一安排使用;被征收的土地属于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或者自留地,经村民会议23以上的成员或者23以上的村民代表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可以调整其他土地的给被征地农民,但质量和数量不相当的,可以给予被征地合理补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未能调整其他土地给农民,且又未解决农民生活出路的,应将不低于80%的土地补偿费一次性支付给被征地农民用于发展生产、自谋生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取得的土地补偿费应当设立专户管理,用于发展生产和被征地农民的生活补助。土地补偿费的使用应当由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的成员表决确定,收支情况至少每6个月公布一次,接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监督。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截留、挪用、侵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使用土地补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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