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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房屋占有人迁出房屋、土地占有人退出土地的,房屋占有人、土地占有人必须履行。如不履行,将给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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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联名请求书包括: 1、正中写“请求书”;2、提行写台头(顶格写)城管局:3、把你们的具体情况原原本本写上,再提出你们的要求;4、此致,敬礼。5、申请人:签名6、日期
强迁有两种方式: 1)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2)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目前规范城市房屋强制拆迁工作的最重要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二00一年六月十三日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规定的城市房屋强制拆迁的方式有两种,即拆迁和司法强制拆迁。城市房屋行政强制拆迁是指行政机关在被拆迁人不履行生效行政裁决中确定的搬迁义务时,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迫使被拆迁人履行裁决规定义务的行为。根据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书面的《执行通知书》,不能通过电话通知或者让申请人通知。如被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有异议,可以向纪委驻法院检查组或上级法院投诉。 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应采取强制与说服教育相结合。人民法院在执行中既要采取强制手段,又要对当事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以促使其自动履行,只有在说服教育无效的情况下,才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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