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张老太让亲属叫来朋友代书一份遗嘱,代书人签字,张老太并没有签字,而是盖有私章,但是代书人并没有见到当场给代书遗嘱盖私章。后继承人之间有纠纷,...
原告张某 托代理人xx,北京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x 被告魏某 被告张xx 原告张某与被告张x法定继承纠纷一案,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有效房产分配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2、遗嘱没有固定格式。 但必须明确房产的基本情况(准确的位置、门牌号、楼层、房号、建筑面积、房产证号等),遗嘱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姓名、与自己的关系、身份证号等)即可。 3、遗嘱的内容不合法的主要有: 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房屋遗产在继承上,跟别的遗产原则上跟别的遗产并无区别,也是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所区别的是,房屋遗产过户,一般需要经过遗产继承公证。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原则上应当是均等的,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对于生活困难的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会多分。
亲人去世,留有遗产,如没有留下遗嘱,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继承人均已放弃继承或继承权丧失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在分配遗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同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当均等分配遗产。也就是说,在没有特殊情况时,各继承人分得相同遗产。须指出的事,在农村,有的地方对出嫁女儿不分或少分遗产的做法是错误的,出嫁女儿也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分得相同的遗产份额。 (2)在一定情形下可以多分或少分遗产。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比其他继承人多分一些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一些遗产对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遗产,但若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愿意尽扶养义务,而被继承人因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并明确表示不要求其扶养的,则不应因此而减少其遗产分配份额另外,有关司法解释还指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即使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扶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不分配遗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