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目前我国已经全面实施两孩政策,进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取消了准生证,现在办理的是《生育服务证》,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辖区街道办计划生育服务窗口或者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办理。
1、不需要办准生证。准生证已经废除。目前我国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服务登记需要材料为:证明身份的材料。例如,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2、法律依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二)结婚证; (三)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女方的婚育证明和男方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育龄夫妻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有关情况。核查无误的,育龄夫妻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在接到情况反馈后即时办理生育服务登记;情况有误、不予办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只要按照正常流程去当地居委会办理准生证,然后去医院办理出生证明就可以了。 签发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流程: 【首次签发】: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分娩信息后,将《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转给签发人员,签发人员审验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由领证人填写和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 签发人员打印《出生医学证明》,盖章人员在盖章前需对《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进行核对,准确无误后方可加盖印章,并做好首次签发登记。 医疗机构外签发: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由新生儿母亲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53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139人已浏览
48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