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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保的缴交由用工之日开始,你可以要求公司补缴前三个月未缴交的社保,根据社保部门相关解释,该款项是不能发给个人的。2、竞业限制合同公司不要...
根据我国《劳动法》相关规定,结合您描述的具体情况,您可以向单位主张一年多没有缴纳的社保,也可以要求赔偿一年多来的双倍工资。建议您先与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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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交保险,职工可以带着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去劳动局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赔偿。 《劳动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职工有向单位要求补偿的主张如下: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注意有一年的时效)
上班半年,公司不给员工买保险,若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同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1、员工以没有缴纳社保为由离职,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及补交社保。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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