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可以要求父母一方增加抚养费。 关于抚养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
增加离婚子女抚养费是可行的,有下列情况可以增加抚养费: 一、物价上涨,经济生活水平提高,原来的抚养金额已经难以满足生活需要; 2、孩子因为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的。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金额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有支付能力的,应予支持。(1)原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2)因子女生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金额的;(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父母支付子女抚养费,不仅要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还要考虑父母的实际负担能力。当一方确实无法按照判决或协议支付抚养费时,可以请求减免。抚养费案件的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后,由于新情况、新理由,一方再次起诉要求减免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新案件处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请求减免抚养费:(1)有义务支付的父方或者母方,因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法按照协议或者判决支付抚养费,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承担大部分子女的生活费,经支付一方请求后可以减少或者免除支付。(2)有义务的一方,因犯罪被监督劳动改造,无力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减少或者免除支付抚养费。原支付义务的父母可以适当减少或免除。承担继子女的生活费或教育费不是继父或继母的法定义务。继父或继母不愿意承担的,生父或生母应继续承担抚养费。
可以增加的。法律规定,关于已协议确定的子女抚养费数额,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另一方提出超出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至于增加的抚养费数额,则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或母一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抚养费应当根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以及父母双方的身体状况和收入情况等因素综合考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八条的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抚养未成年子女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不因离婚而有所改变。对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并非判决后就不可变更,随着子女岁数的增长,原先的抚养费数额有可能不足以满足子女成长的需要,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的条件下,抚养费数额不能僵持不变。一切要从有利于子支发展的角度出发,在父母可以承受的范围内对抚养费数额进行变更,较为合理。
1、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以增加。抚养费的增加包括:子女生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金额的,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拒不执行抚养费判决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5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15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