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对于单一债权人而言,债权人对于其所享有的债权有处分权,那么对于连带债权人而言,是否具有债权的处分权?连带债务关系中的债权人,可以对债务中的一...
连带债权是: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连带债务是: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因此,连带之债的多数人一方相互问有连带关系。若债权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则为连带债权;若债务人一方为多数且有连带关系,则为连带债务。 我国《民法通则》第87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这里规定的即是连带之债。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连带债务人是指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也就是对债务承担无限的责任,只有清偿债务后,连带责任才会解除。
权利人免除应当区分债务的免除和责任的免除两种。我们认为这样的区分在现实中是具有一定积极意义的。所谓债务的免除,债权人免除连带债务人的后果是指不仅在被免除者与受害者之间的关系上债务被免除,而且在共同侵权人之间的内部关系上也免除负担;而所谓责任的免除是指被免除者只在与受害者的关系上免除债务,而与共同侵权人之间的内部负担无关。这样区分的法律效果是不同的。如果是对部分共同侵权人债务的免除,其免除的数额就应当及于其他共同侵权人,否则不仅与连带责任的本意不符,而且也会在共同侵权人内部产生循环诉讼的现象。而如果是对部分共同侵权人连带的免除,则说明债务在数额上并没有减少,只是免除了与其他共同侵权人之间的连带关系,使其与其他共同侵权人之间产生一种隔断,从而不再与其他共同侵权人一样对全部债务负责。因此,这样一种免除,债权人免除部分连带债务人责任的情况只具有相对效力,并不能约束其他共同侵权人。其他共同侵权人在对外清偿了全部赔偿款以后,对内是有权行使追偿权的。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0人已浏览
557人已浏览
197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