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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2)以其它行为窃电的...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2)以其它行为窃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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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2)以其它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电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180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1)在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上。擅自接线用电的,所窃电量按私接设备额定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使用时间计算确定。 (2)以其它行为窃电的,所窃电量按计费电能表标定电流值(对装有限电流器的,按限流器整定电流值)所指的容量(千伏安视同千瓦)乘以实际窃用的时间计算确定。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180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盗窃电动车是根据电动车的价值为标准进行量刑的,盗窃价值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价值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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