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如果有爷爷的书面遗嘱是可以直接继承的;如没有遗嘱,按照继承法规定顺位继承,第一顺位是奶奶和其子女。...
关于爷爷的房产孙子可以继承吗的回答为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 1、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作为法定第一序位继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持有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儿子需要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未成年人需要出生医学证明,由监护人代替签字。双方共同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按流程签订合同,办理过户。前提是住房无抵押,贷款还清,有房产证。
存在两次继承的情况,从结果来看,是能够获得爷爷遗产的一部分的
对于孙子能继承爷爷的遗产与否,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第十四条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1人已浏览
309人已浏览
202人已浏览
1,38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