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刑法》第二百一十...
1.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刑法》第...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2.《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侵犯商业秘密罪在商场上面时有发生,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有主体和客体,很多人对于侵犯商业秘密罪主体不太了解,想要知道侵犯商业秘密罪主体有哪些?为此就侵犯商业秘密罪主体知识做了详细内容介绍。 ⑴企业的厂长、经理和其他管理员、企业的职工或临时雇佣工等; ⑵现已离退休或转调的原企业的人员; ⑶受委托并因而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如律师、专利代理人、经济顾问等; ⑷对企业有监督、检查、调查和管理权的人,比如审计人员、税务人员、主管行政机关人员、工商管理人员等;
侵犯商业秘密罪侵犯的客体为商业秘密权(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145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