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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盗窃应当进行物价判定,根据判定价值定罪量刑,主犯按照全部数额定罪量刑,从犯能够比照主犯从轻处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严格来说《刑法》中并没有单独一个罪名是团伙盗窃罪,只是说是以团伙的形式实施盗窃犯罪的,此时情节更为严重,往往对行为人的处罚也是比较重的。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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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您的问题团伙盗窃3次怎么判,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审理共同盗窃犯罪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形对各被告人分别作出处理: (1)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盗窃的总数额处罚(2)对共同犯罪中的其他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共同盗窃的数额处罚。 (3)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并依照本法第127条第2款的规定,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
如何认定盗窃罪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已窃取的公私财物数额。 (二)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是盗窃未遂。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明确以巨额现款、国家珍贵文物或者贵重物品等为盗窃目标的,也应定罪并依法处罚。 (三)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惯窃罪或者盗窃数额巨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盗窃的公私财物,既指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
属于团伙作案,不属于流窜作案。流窜犯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作案的犯罪分子。凡构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流窜犯罪分子: 1、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 2、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市、县继续作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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