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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进行共同财产分割时,对于无过错的一方,人民法院会适当予以照顾,在分割财产时,会适当多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
1、法律上的条款是夫妻财产平均分割,适当照顾女方;2、收集某些财产能作为自己婚前个人财产的证据,那么离婚时这部分对方就无权分割;3、调查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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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
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的体现为,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突破平均分割,向无过错方倾斜;也就是说,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会适当判决无过错的一方适当多分财产,对于过错方适当少分财产。 所谓过错是指一方的下列行为: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规定了分割共同财产时应当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这体现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精神,也是妇女实现离婚自由的经济基础。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能力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照顾女方,可使妇女不因考虑经济问题而影响其行使离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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