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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
1、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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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出示以下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个体劳动者必须出示身份证件; (4)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二)填报并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等有关表册。
根据《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1、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登记:无。2、非全日制职工工伤保险登记:(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或协议原件;(2)职工个人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证明原件,不需要在我市提供。三、多个单位同时就业职工工伤保险登记:职工在其他单位已参保证明原件,在我市范围内无需提供参保证明。四、港澳台人员社会保险登记:《港澳居民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之一。5、外国人社会保险登记:(1)《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2)《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原件;(3)与中国签订社会保险双边或多边互免协议的人员,还需提供参保人国家出具的参保证明原件。填写表格:《成都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登记申报表》加盖单位行政公章。[表格下载地址:登录市人社局门户网站cdhrss.chengdu.gov.cn→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服务(或个人服务)→社会保险网上经办(或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相关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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