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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事拘留是刑事立案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的,不可以私了。 2、《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
被刑事拘留后,不能够私了。因为刑事拘留是刑事立案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的,所以不可以私了。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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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下列行为人,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不予刑事拘留的情形有①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②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③70周岁以上的;④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依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当事人被行政拘留后,对拘留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如果异议请求通过的,行政拘留会被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第一百一十条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第一百一十一条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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