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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和营养费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里都有,但是保险公司对这些费用的报销坚持一原则“必要且合理”。就是如果保险公司认为这些费用中的某一部分是...
陪护费只能是在员工住院期间,如果是护理费的话,需要进行判定之后才能决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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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护理费是由单位支付、至于营养费,没有这么一说,医疗费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1、根据伤者的具体伤情,具体的赔偿数额。赔偿项目一般是以下几项: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如果构成伤残)、被扶养人生活费(如果经鉴定为失去劳动能力)、交通费(按相应票据计算)、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一般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报销标准)、营养费(一般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报销标准)。 2、根据当地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所划分的责任,确定大致的赔偿金额。如伤者承担主要责任的话,你只需要承担上述赔偿额的20%-40%左右。 3、保险责任:如果仅有交强险,那交强险赔付完成后,剩余的依据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进行赔付。如有商业险,商业险在其赔付范围内赔付,超出的依据事故认定书的责任划分进行赔付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的确定应以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并结合治疗方法及效果,全面分析个体的年龄、体质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符合评定标准就有对应的误工期、护理期和营养期。按你所说的情况,如果小孩伤情符合需要护理的评定标准,那就有相应的护理费,你选择自己请假照顾小孩,则因此产生的误工损失由护理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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