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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居住小区现有绿地低于第十条标准,尚有空地可以绿化的,应当自接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整改通知之日起一年内进行绿化。逾期拒不绿化的,由...
在城市市政设施建设时,应当安排绿化用水排水的管网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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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树木所有权和收益权按下列规定处理:(一)在公园绿地上和街道上种植的树木归国家所有;(二)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其用地范围内种植的树木归单位所有;(三)居住小区绿化种植的树木,所有权归国家,树木管护的收益归管护单位;(四)居民在庭院内种植的树木,归个人所有。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公园、风景湖泊、风景林地。确需临时占用的,须向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临时占用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城市绿化规划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编制,报XX批准,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一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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