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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第二条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
1、到的派出所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时,应该提前准备好相应的证件,一般只需要准备好本就行了,到了派出所后工作人员会根据情况帮忙进行办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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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申领和制发的基本程序是: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申领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薄、本人照片,填写《申领登记表》交纳证件工本费。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由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在对公民申报材料与本人登记项目内容核对无误后,将办证信息传输报送上一级公安机关制证。申领证件在前往办证时,应携带居民户口薄、两张本人彩色相片(也可以在现场采集相片)和原申领的第一代居民身份证。在办理手续时,要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和进行身份证指纹收集,协助工作人员准确核登记项目,并交纳证件工本费。注意的是流动人口录指纹要回户口所在地办理。自助服务终端开通,目前实现的功能有户籍政策查询、办理进度查询、证明打印和身份证的补办、丢失注销。还可以办理注销证明和关系证明。发放范围居民身份证由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分为5年、10年、20年、长期4种。未满16周岁、自愿申领身份证的公民,5年;16周岁至2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10年;26周岁至45周岁的公民,身份证有效期20年;46周岁以上的公民,身份证长期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不能。办理身份证必须要户口本原件。《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九条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16周岁以下的孩子申请身份证手续与成人相同,证件本身的图案、颜色、大小也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有效期为5年,而16周岁至25周岁的身份证有效期为10年,年龄再大的人身份证有效期更长。另外,少年儿童必须有监护人陪同方可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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