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鉴定委托书》应当填写下列内容:(一)编号;(二)委托鉴定单位全称和委托时间;(三)送检人姓名、职务、证件名称及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
新刑诉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鉴定人自行提出回避申请或者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要求鉴定人回避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中止鉴定原因确实无法消除的,鉴定机构应当终止鉴定,将有关检材和样本等及时退还委托鉴定单位,并出具书面说明。终止鉴定,由鉴定机构负责人批准。
《鉴定委托书》应当填写下列内容:(一)委托书编号;(二)委托鉴定单位全称和委托时间;(三)送检人姓名、职务、证件名称及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传真号码;(四)鉴定机构全称;(五)鉴定有关案(事)件的名称或者案件编号;(六)案(事)件情况摘要和原鉴定情况;(七)送检的检材、样本的名称、数量、性状、包装,检材的提取部位及提取方法等情况;(八)鉴定要求;(九)委托鉴定单位的诚信声明;(十)委托鉴定单位负责人签字和其他必要的内容。《鉴定委托书》应当加盖委托鉴定单位的印章。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073人已浏览
12,968人已浏览
2,111人已浏览
4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