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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属于可撤销的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一般的欺诈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如果损害国家利益了就是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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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欺诈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如果损害国家利益了就是无效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通俗来说,合同欺诈就是指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利用对方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故意采用欺骗的方法,如故意陈述虚假事实、隐瞒真实情况等,使对方当事人陷于认识上的错误,从而违背自己的真实意识而作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从而达到获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合同欺诈行为,主要有两种: 1、一种是积极的合同欺诈行为,即故意陈述虚假事实的行为,比如对自己的产品作不切实际的宣传,夸大自己产品的功效等。 2、另一种是消极的合同欺诈行为,即故患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比如故意隐瞒己方提供的合同标的物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或者故意隐瞒某些对合同对方当事人明显不利的重要事实和信息等等。
1、以欺骗的行为的欠条一般可以主张欠条无效。 2、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时存在欺诈或者胁迫等情形的,合同属于可撤销,如果侵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3、法院会对形式有瑕疵的“欠条”结合其他证据认定是否存在借贷关系,同时对现金交付的借贷,可根据交付凭证、支付能力、交易习惯、借贷金额的大小、当事人间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的交易细节经过等因素综合判断双方之间是否有合法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经查确实存在被胁迫或者欺诈情形的,欠条无效,债权债务则不存在,个人因此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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