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装船前,船舶应将船舱清扫干净,检查管系,准备好垫隔物料;港口应准备好保证安全质量的防护措施。...
按规定应参加双边交接而未参加的一方,视同放弃责任,由此而发生的货差事故,由其负责。港口未按规定为双边交接创造条件,作业中定量关不准,经船方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船舶在航行途中必须认真检查舱内和甲板货物的装载状况,注意通风、遮盖、绑扎是否良好,防止设备漏水、漏油、漏电,防止货物发生汗湿、雨湿、浪湿、油污、倒塌、货物位移、火灾等事故。对装载在甲板上的货物和集装箱,应根据货物性质,分别采取绑、捆扎、遮盖、衬垫等防护措施。
按照《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关于违约责任的规定,由承运人承担的落空责任,应按下列规定划分责任:一、属于港口原因未按规定的条件和特约事项履行运输合同或由于港方本身责任延误发送时间影响装船作业造成的落空责任,由港口负责;二、属于航方原因未按规定的条件和特约事项履行运输合同或由于航方未及时取送驳船延误装船作业,造成的落空责任,由航方负责;三、港、航双方都发生未按规定条件和特约事项履行运输合同造成的落空责任,由港、航共同负责。
船舶的航次积载工作,由港口根据航方的配载计划负责安排。并编制计划积载图(表),由船舶审核签认。编制的船舶计划积载图(表),除应充分利用船舶装载能力,满足中途港卸货顺序的要求,正确合理地进行甲板积载及缩短船舶在港停泊时间外,还应在确保货运质量的前提下,严格遵守下列规定:一、危险货物不得违反《水路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有关配装条件的规定;二、易腐货物与一般货物,有气味货物,污秽货物、粉尘货物与易受感染货物,潮湿货物与怕湿货物,易生虫货物与怕虫蛀货物,易生锈货物与酸碱腐蚀性等相互有抵触的货物,不得配装在同一舱位;三、食品不得与有毒品、异味货物、污秽货物、粉尘货物、化工原料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货物配装在同一舱位;四、重货不压轻货,大件不压小件,木箱不压纸箱;五、易腐、易燃、易溶货物不得靠近机舱;六、怕湿、怕晒、怕冻货物不得装载在甲板上;七、同一张运单的货物,同一到达港或同一收货单位的几票货物,原则上应配装在一个舱内。计划积载图(表)应注明装货顺序、装载位置。大宗货物应注明重量、体积、件数、收货人名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6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176人已浏览
2,55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