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未办结婚登记,彩礼返还考虑当事人过错; 二、已办结婚登记,彩礼返还考虑当事人共同生活情况; 三、未办结婚登记,彩礼返还考虑保护弱者; 四...
一、问题的由来 彩礼,也有的地方称为聘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按照这种风俗,男方要娶他家女子为妻时,应当向女方家下...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请求返还彩礼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法院才可以支持。但是,如果是属于赠与性质的财物或者是收到彩礼后共同花销的部分是不应该返还的。另外,法院也不会是支持所有的数额,具体返还多少是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来综合确定的。以上就是我对您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相关的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我国不承认订婚,既婚约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婚约订立后,只要一方作出解除的意思解释,婚约即告解除. 至于所谓的彩礼应该注意三个问题:1赠与物价值不大且已被消耗的,赠与人不应再要求返还2价值大的赠与物,受赠人已经处理的,应向增与人折价补偿3婚约期间一方在平常消费中对第三人的给付不应视为对他方的增与. 你要自己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倘若对方纠缠不清则可以寻求法律保护.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这里返还的必须是彩礼,而彩礼必须是基于当地习俗、以结婚为目的给的财产,不具有这些性质是不需要返还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3人已浏览
117人已浏览
80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